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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8章 奥斯蒙德与饭钱

    因格雷城,靠近码头区的绿树林街,奥斯蒙德今天依旧戴着他那副圆形的墨镜。

    他哼着歌,踏着轻快的步子走过街道,他肩上搭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麻布袋子,朝着每一个相向而来的行人挥手致意。

    那些行人虽然不知道这灰发的男人到底是在发什么疯,但出于礼貌,还是逐一朝着他回以微笑点头。

    毕竟圣典仪式临近,因格雷城中的每一个人心里多少都是有点开心快活的。

    谁会不喜欢盛大的节日,和带薪的假期呢?

    奥斯蒙德哼着不成曲调的调子,脚步松散的扭了一个弯儿,倒退回刚刚走过了头的银匙餐厅。

    这没心没肺的样子,完全看不出这人昨晚差点被唱诗班首席塞西莉亚用重矛劈成两半。

    因为是早餐时间,银匙餐厅里人满为患,那些在码头区做工的人们粗鲁的叫嚷着,音量几乎能掀翻房顶。

    几个在餐厅工作的服务生看上去似乎是乡下来的姑娘,她们端着摆满廉价食物酒水的餐盘,腋下夹着点菜单,耳朵上别着根笔,在人满为患的餐厅里穿行着。

    盛满肉排蔬菜和罗勒面的碟子在她们手里摞成一座小山,颤颤巍巍的,眼看就要散架,但却又在姑娘们日复一日练就的平衡感下,始终也没有倒塌。

    因为这些码头工们全都是大嗓门,说话叫嚷的声音大的要死,所以这些可怜又忙碌的姑娘们也只能扯开了嗓子喊着什么,罗勒面是谁的?谁谁谁又点了一份肉排之类的话。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餐厅正常运作,每一份餐食都能送到正确的顾客桌上。

    在以往的工作日里,银匙餐厅每天早上都是这么忙碌。

    奥斯蒙德冲着餐厅里的景象撇了撇嘴,并对这些忙的脚不沾地的服务生姑娘们投以一个同情的眼神,随后,他便拎着麻布袋走到了柜台前。

    那天那个说奥斯蒙德吃霸王餐的侍者,今天正坐在柜台后算账,看样子,平日里他应该是负责收银的。

    那天是因为当时不在饭点,餐厅并不忙碌,他便打发那些每天都忙的团团转的可怜姑娘们去休息,自己担任起了服务员的岗位。

    刚刚算完一笔账的侍者正打算伸个懒腰,却发现一道高大的阴影忽然笼罩了自己。

    “欢迎光临银匙餐厅,请问您要……是你啊?”

    侍者下意识的就对奥斯蒙德说出了欢迎词,结果说到一半才发现来人正是那天在自己餐厅里吃霸王餐的家伙。

    该说不说,这家伙胃口可真大。

    银匙餐厅的顾客大多都是码头工,那些整日干苦力活的粗鲁男人们饭量本来就大,所以为了能让他们吃饱,银匙餐厅的饭菜分量也很足。

    可就算是这样,这家伙那天也整整吃完了一桌子饭菜,那可是四个人的份量,居然被他一个人吃了个干净。

    “怎么今天来了?”

    侍者嘴角弯起笑意:“赚够抵债的钱了?”

    “嗯,前几天比较忙,没空去赚钱。”

    奥斯蒙德将手中的麻布袋“砰!”的放在柜台桌面上,装在布袋里的物件们相互碰撞出脆响,光听这动静,布袋里的东西份量就不小。

    “刚刚有了点空闲,趁着这个机会去赚了点,而且我也想我那个老朋友了……你们附近的武器工匠手艺是真差劲,没用两下就散架了,差点要了我的命。”

    “要找手艺好还便宜的工匠,我推荐你去炉火街,那儿有个手艺非常不错的枪匠,价格也公道……不过听说她最近好像闭店歇业,搬家了。”

    侍者心不在焉的翻着账本,随口应答了两句。

    “炉火街?那是哪儿?”

    奥斯蒙德挠了挠头:“好久没来因格雷城了,这里变得我都不认识了。”

    “因格雷城从我记事起就是这样了,你到底有多久没来了啊?”

    侍者抬头瞟了一眼奥斯蒙德,心里只觉得这家伙大概是哪里乡下来的猎魔人在吹嘘:“底城区,百眼宫殿,那里是谢尔比先生的地盘……我跟你说这些干嘛?”

    他说着,朝奥斯蒙德伸出手掌:“钱呢?”

    “钱?”

    奥斯蒙德挑挑眉,伸手将麻布口袋上的麻绳解开:“这些够吗?”

    麻绳解开的瞬间,装在里面的东西便丁玲桄榔的淌了出来,从印着前代皇帝头像的银币,到银子制成的精致酒杯,再到金灿灿的戒指,串满珠宝的项链……

    这些东西不是钱,却比钱还值钱。

    侍者心虚的瞟了一眼,麻布袋里似乎还有很多这样金银珠宝制成的物件。

    以这些东西的价值,买下整个餐厅都绰绰有余……

    这个吃霸王餐的家伙,是从哪里搞来这么多值钱玩意儿的?

    侍者心中忽然敲起了鼓。

    一般而言,会大量囤积这种珍贵金属和珠宝物件的人,除了需要拿这些东西彰显身份的贵族之外,就只有黑帮的人了。

    这些玩意儿可都是硬通货,那些一身罪案的黑帮大佬们,一旦遇到需要跑路的紧急情况,这些东西就变成了能在各地黑市里流通的逃跑资金。

    比起纸币来,这些东西携带方便,兑换方便,价值也更高。

    这家伙,不会是去打劫某个黑帮了吧?

    侍者忽然一个哆嗦,有点不敢收下这一袋子金银珠宝了,万一惹上什么麻烦……

    “放心,不会有麻烦的。”

    奥斯蒙德看出了侍者的担心,对他咧嘴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大白牙:“他们可不敢追我。”

    侍者猜的没错,他确实是去打劫了一个黑帮。

    嗯,从中央教区回来,在天还没亮的几个小时里,抽空去打劫了个黑帮。

    要说打劫他们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

    那天在银匙餐厅吃饭的时候,他确实是带了钱包的,可要付账的时候却发现钱包丢了。

    思来想去,大概是在从因格雷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撞到了一个人,然后他的钱包在那时候就被偷了。

    那个小偷是个黑帮成员,所以奥斯蒙德就顺着那个小偷,找到了他们的老大。

    可问题是,钱包里的钱已经被花掉了,连自己的钱包都被随手丢掉了。

    那奥斯蒙德没办法,只能用武力威慑那个黑帮老大帮他小弟擦屁股,从他那里拿走了跟自己丢失的钱包等值的一些东西。

    就是这些金银珠宝了。

    那黑帮老大已经吓破胆了,当然不可能有胆子追过来。

    “呃……”

    侍者还想说点什么,可是奥斯蒙德却完全无所谓的把麻袋向前一推:“就这些了,爱要不要,把我的剑还我。”

    “嗯!”

    侍者猛地点头,却也不敢收这一袋子烫手山芋,只能让奥斯蒙德绕进柜台后,拿起那柄他使出吃奶的劲儿也拿不起来的大剑。

    “还是老朋友你手感好啊!”

    奥斯蒙德随手捞起大剑,满意的将它插回背上的皮革剑鞘里。

    随后,他又扭头对侍者再次露出两排洁白的大白牙。

    “对了,这些东西,应该比我的饭钱要值钱很多吧?”

    “呃……所以?”

    侍者有点哆嗦了,额头上渗出了冷汗,就连餐厅里的吵嚷声这会儿都听不到了。

    他该不会要杀我灭口吧?

    “所以,给我来份早餐!”

    奥斯蒙德拍拍他的肩膀:“按照那天的样式,再来一份!你家的饭菜味道可真不错!”

    “谢、谢谢喜欢……”

    侍者哆哆嗦嗦的回答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