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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一章 是谁?

    黑压压的近五百号人狂呼口号,这一下子就吸引了这片广场外围诸多的围观群众。

    “这到底是哪家花魁,排场如此之大?”

    有不太清楚原因的吃瓜群众发出感慨。

    “花魁紫苏?我好像在哪听说过啊,有点耳熟。”

    也有人对紫苏这个名字有一些耳熟。

    “你们孤陋寡闻了吧。这位是紫苏小姐,她可不是花魁,相反,她手底下有不少的花魁姑娘,而且紫苏小姐就读于十方书院,知书达理,是真正的大家闺秀!”

    这人群中居然还有苏霄的粉丝,像说这个话的书生,文绉绉的,但话说的头头是道,顿时又引起了一群人的轰动。

    “真的假的,这紫苏这么厉害吗,既然还是十方书院的学生!”

    “厉害啊,既然还是才女,这是美貌与学问并存啊,不行了,这魅力太强了!”

    人群中不时有人发出赞叹的声音。

    “喂,你说这紫苏是大家闺秀?大家闺秀会参加这个百花争妍?这紫苏,也不过是青楼女子,你可别把她提的抬高,不过就是一个青楼老鸨而已。”

    有人捧自然也有人讽。

    百花争妍,说到底也是青楼女子的大秀,起码和传统意义上的大家闺秀,压根就扯不到一起,这书生把紫苏吹捧如此之高,自然引起了反弹。

    而被反驳的那个书生,则冷哼一声。

    “你懂什么!紫苏小姐虽然出自青楼,但出淤泥而不染,她的母亲失踪之后,千斤重担就落在她那弱小的肩膀上,然而紫苏小姐从不叫苦,独自一人承担起市台楼阁中的逸翠阁的所有重担,这其中要经历的困难,你懂不?无数达官显贵,豪掷千金,想求紫苏小姐青睐,哪怕一刻也好,但你看那带头的王渠意,帝都四大纨绔,家世滔天,但是就算是他,也从未碰到过紫苏小姐一丝一毫,这份守身如玉,你懂不?你以为她来这只是为图一时名利,但是你曾知道,那教坊司的楼兰姑娘,亲自下帖邀战,面对那位大花魁的咄咄逼人,紫苏小姐从未退却,独身一人接下这战帖,去迎战那名满天下的大花魁,这份坚毅,你懂不!”

    苏霄并不知道,这世上已经有人能把她这紫苏的身份研究的头头是道,虽然这些都是她放在明面上的身份背景,只要用心,就能查到。

    苏霄也没想到,随着时间的发展,这大正帝都之中,已经觉醒了一批人,一批以研究她身份,并脑补出各种高尚理论的人,大约可以简称为,苏学家的群体。

    这是一群最初被苏霄的魅力迷住,进而疯狂想要去了解苏霄, 但又在寻找了解的过程中,不断美化自己听到找到的消息,从而形成了一个独特信仰的群体。

    放在苏霄以前的世界,大概就是指饭圈化,还是自发形成的那种。

    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这群苏学家眼中的紫苏,与真正的苏霄,那绝对不是同一种生物。

    当然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也不需要知道真正的苏霄是什么样子的,他们只是想把自己心目中完美的女性投射到苏霄身上。

    只要信仰的泡泡不戳破,那苏霄在这群人眼中,就是永远的女神。

    “你这歪论……”

    那之前讽刺的人表情呆滞,他压根想不到自己一句嘲讽,就引来一大串的论据。

    果然读书人,惹不起!

    在大正,就算是跟邻居大妈扯皮,也千万别和读书人讲道理。

    “怎么,我说的不对,那你对论啊,看能不能说服我!”

    然后苏学家不依不饶,中气十足。

    那人看着书生的架势,脸色微变。

    惹到那种人了!

    “你说的对对对,在下有事,告辞!”

    责任一脸晦气,连忙抱拳。

    一言不合,嘴炮对抗,想多了,大多数普通人,都不想惹事。

    尤其是去惹一个读书人,尤其是读书人中的极品,书呆子类型。

    啥事都非要跟你引经据典。

    除非你也是书生,那可以毒制毒,互论经典。

    不然。

    还是溜为上策!

    那人也是聪明,知道继续争辩也没啥用处,直接选择告退。

    看着那人瞬间败退,那书生还有点意犹未尽,于是逮住了一个路人,像这可怜的吃瓜群众,科普紫学。

    真理的传递,总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什么时候,大家才能明白,紫苏小姐,那是人类之光啊!

    苏霄并不知道人群中发生的这一幕,因为人太多了,黑压压的看不到尽头。

    百花争妍的场地,设置在帝都中心的承天广场,这是大正帝都最大的广场,平素帝都有重大的全民性活动,或者皇室召开祭天大典这类重大活动,都会在这个承天广场举行,其场地,可容纳数万民众。

    不过如今广场的核心区域已经被阵法封锁,没有请柬的民众无法进入核心区域,也就没法近距离观看这代表大正最高娱乐艺术的盛会。

    不过作为一场全民性的重大活动,百花争妍的目的,其实是扩大青楼业的知名度,所以承天广场的阵法,只是阻挡外面的群众进来,并不阻挡视线,对于那些无钱入场却有兴趣,不介意观感等原因的民众,大可以在这广场外围,围观百花争研。

    实际上就是利益使然,这个世界没有资本的概念,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像承天城这种皇家御场,也能举办百花争妍,就是证明。

    而百花争妍的举办方之一,还是皇室主导的皇城司,更是可见内部的利益勾连之深。

    当然,这个时代,没几个人懂,懂了也没用也务虚在意这点。

    在外围观看百花争研的人群,实际上人头赞动,在无法腾空的情况下,实际上也看不出太多的东西,但人有时候就好这口子,看不到亲身经历也是好的,尤其是百花争妍途中,随时会有报官出来通报情况,让大家一起狂嗨。

    除此之外,在赛事白热化阶段,会有强者把赛事天象投印,让万民观赏。

    这也是人群聚集在这的原因。

    王朝盛世,十年才只一次,对于普通民众而言,错过一次,就可能错过人生中一次得意吹捧人生经历的机会。

    不仅是帝都的民众,甚至有不远千里,跋山涉水赶到帝都的,就是为了目睹这一日的繁华。

    也有不少人在广场周围的酒楼,预支了房间,凭楼而望,也就为了这个高光时刻。

    *

    “我头要晕了,清浅姐,好多人啊,你上次,也是如此吗?”

    下了马车的和歌,看着整个广场黑压压的人群,而正前方,一群人还高喊着紫苏小姐。

    这从冲击性,对这位第一次参加百花争妍的小花魁来说,无疑太猛了。

    顿时小和歌头晕乎乎的,腿也软绵绵的,她开始对即将开始的百花争妍,产生了丝畏惧。

    虽然经常听说百花争妍是她们青楼女子毕生追求的目标,但真碰到了,她才真切实意的感受到了,整个王朝对于她们这些花魁的追捧。

    人实在是太多了,比之前一路上遇到的还要多!

    “差不多吧,不过这次,比以往更加热闹。”

    花魁清浅,也略带惊讶的看着四周大量的民众。

    上一次的百花争妍,还是十年前,那时候她才刚当上花魁,就赶上了盛会,那个时候也是如此,但是相比较之下,如今的气氛看起来,显得更加狂热。

    或许是帝都最近一连串的盛会引起的,尤其是正午时候,还会公布金榜题名,这也会让一些原本对百花争妍不感兴趣的那些清高人士,也来凑个热闹。

    清浅如此想到。

    毕竟是久经风雨的花魁,清浅比和歌靠谱很多,她整理下发丝,让自己显得更加优雅。

    “和歌,别在意这些,进入内部,外面的喧嚣就传递不进来了,所以你要有平常心,这可是关系到咱们人生的大事,别因为紧张救出问题。”

    作为关系较好的花魁姐妹,虽然有时候也会互捅刀子,但是在这种时候,清浅还是真心的劝慰和歌。

    “明白了,清浅姐,让我深呼吸下,我和歌,可是花魁,什么大场面没有遇见过,一定没问题的。”

    小和歌握着拳头,自我鼓励。

    “好了,赶紧跟在紫苏小姐身边,今天我们逸翠阁,一定要一鸣惊人。”

    这次的逸翠阁,可是派出了三大花魁,还有比她们还要优雅的紫苏小姐。

    寻常青楼的普通花魁,压根不在清浅的眼中,这一次,清浅觉得,赢定了!

    当然为了不拉后腿,自己的名次是不能差的。

    在两女身后,也已经下了马车的铃兰,奇怪的看了两位花魁一眼。

    说道紧张吗,铃兰姑娘压根就没啥感觉。

    甚至看着无尽的人群,一种兴奋隐约而生,这仿佛是隐藏在血脉之中的天性。

    铃兰压制住了这份天性,甚至脑海中产生了丝疑惑。

    最近的她,越来越奇怪了。

    紫苏小姐也是,变得奇怪了起来。

    世界也是奇怪的。

    到底哪里不对劲。

    “呵呵呵,呵呵,小铃兰,该轮到你发挥作用了。”

    看着黑压压的人群,铃兰的脑海中,却无缘的响起了一个笑声。

    是如此的熟悉,又是如此的陌生。

    是谁?

    ……

    没有谁,注意到铃兰眼神中那一丝呆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