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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 诗

    苏霄没有想到,她竟然在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身上,感觉到了威胁。

    好吧,大正的书生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之辈,实际上也是大正的书生也是修士的一类,跟和尚一个道理。

    苏霄不动声色的再度确认了下这个书生的信息。

    【李复兴,成丹境初期,承天城李家弟子,天生书种,已孕育出浩然正气,其体内有特殊鬼帝画皮的印记,一旦宿主李复兴对你伸出爱慕之心,必将触发印记,遭到画皮报复。危险程度五星,目前无解,请务必不要触发印记。】

    苏霄正过来,再返过去,看了几遍,确认并不是自己眼花。

    的确就是五星的威胁程度。

    而且让人无语。

    苏霄是第一次见识到这种情况,作为五星威胁的李复兴本人,实际上是没有威胁的。

    成丹境初期的修为,连苏霄一根毫毛都伤不到,但其背后的鬼帝画皮,却是能够威胁到苏霄的存在。

    而且是五星难度。

    就算是苏霄面对鬼帝易大师的时候,系统的评价也是四星半。

    而苏霄这段时间,在接受源星玥的指导后,实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就算是如此,这画皮鬼的威胁程度依旧是五星。

    也就是说这画皮鬼,比易大师还要可怕。

    不过苏霄仔细想想,对方是鬼帝画皮,那么五星难度,也是能理解的。

    易大师是苏霄遇到过最水的帝尊,连本源受损的苏鲰都能吊打易大师。

    而五星难度的画皮鬼,则是特殊鬼怪。

    特殊鬼怪,都是极为恐怖的。

    比如苏怜儿,就是特殊的千年尸王。

    初次遇到的时候,系统给出的也是五星难度, 那个时候的苏霄根本没有能力对抗这位传奇的狐妖。

    “怎么回事?”

    苏霄短暂的气息变化,并没有引起大厅诸人的注意,但苏鲰还是很敏锐的察觉到了。

    “没什么,就是发现了个有意思的东西。”

    苏霄调整自己心态。

    五星威胁程度,几乎十死无生,但是这不代表苏霄就要去直接面对画皮鬼,硬着头皮去对付五星。

    毕竟当初苏怜儿在系统评价中也是五星威胁,但苏霄从没与苏怜儿正面交锋过。

    说到底只要不去触发李复兴体内的印记,这画皮鬼也不会知道她的存在。

    所以苏霄决定了,在没有搞清楚画皮这只鬼帝的底细和能力之前,绝对不能让这个书生对自己产生错误的感觉。

    我这该死的魅力,现在竟然变成了我的威胁。

    “这些人族朗诵的玩意?”

    苏鲰对诗文一窍不通,就像弹琴对苏霄差不多。

    苏霄知道老祖会错意了,她也没解释。

    只不过苏霄心做出了决定。

    她必须弄清楚这只画皮鬼帝的身份。

    这里可是大正帝都,妖魔鬼怪都极难生存。

    而说到鬼怪,苏霄就会不自觉的联想到鬼面势力。

    毕竟与苏霄打交道的鬼,除了自己的店铺员工以外,就只有紫儿和她那边的鬼面势力。

    就在苏霄思索怎么对付这只突然发现的画皮的时候,朗诵官开始为在场书生们朗读“佳作”。

    不过苏霄根本就没兴趣听这些。

    对苏霄来说,这哪是什么诗会,简直就是打油诗爱好者俱乐部。

    受到过唐诗宋词文化熏陶的苏霄,对大正读书人的诗歌,不敢恭维。

    大正的确有文豪,但肯定不在这逸翠阁中,今日这逸翠阁中,多是投机取巧之辈。

    很快,朗诵就一一读完各位书生的佳作,只剩下最后一张纸页,还没朗读。

    “复兴,这是你的诗文,显然你写被方师看重了。”

    苏霄身边的尉迟一脸兴奋,明明不是他写的诗,这家伙却自个的兴奋过度。

    “真羡慕啊,复兴你嫉妒死我了,我要是有诗才就好了,好想跟铃兰姑娘一亲芳泽啊!”

    阳萎男夏滑,一阵羡慕嫉妒。

    而这个时候,朗诵官已经开始诵读李复兴做的诗文。

    “逸翠阁中藏佳人,锦瑟琴音动人心。”

    此句一出,众人眉毛纷纷上挑。

    仿佛矮个子里面跳出了稍微高个的。

    这首诗的开篇也是恭维的诗,但是逼格高处出其他读书人一个层次。

    “琴弦扰动太阴醉, 月夜湖光托承天。”

    此句一出,众人纷纷叫好。

    前句还有逢迎讨好的韵味,但这一局,意境陡然上升。

    甚至完美符合了方师的开题。

    琴酒皆都有了。

    而且逸翠阁外,就是承天湖,月光映射在承天湖中,换个角度去看,也有托天的意思。

    同样是符合韵味的。

    这两句一出,虽然不能算作绝世佳作,但是却完全吊打了在场诸多学子书生。

    仅仅只是这两句,就能看出写这首诗的人,胸有沟壑,志在千里。

    “方师,恭喜溺得良才。”

    在二楼的冷清和,眉毛也微微一跳,仅凭这两句,就压制过他了。

    但是冷清和不以为意,诗文不过小道,修为才是真正的王道。

    十方书院虽然披着书院的皮,但实际上,最终最重要的依旧是实力。

    任你文采芳华,但是修为上不去,那也只能做个文豪,没有其他的发展可能了。

    “诗是好诗,可惜,只是奉天城内一个小家族子弟。”

    方师摇摇头,根本看不上李复兴。

    他看过公输远投地过来的名状。

    除了这位公输世家比较有名气的三公子以外,其他几人,方祭根本看不上。

    小家族对他的助力并不大。

    而随着众人的交头接耳,朗诵官开始朗诵第三句诗,毕竟作为专业的朗诵官,他十分懂得营造气氛。

    而朗诵过诸多诗文的朗诵官也知道,手中这首诗,如无意外,必将拔的本次诗会的头筹。

    不是说这首诗如何的惊才绝艳,而是已经足够吊打这次诗会的各种渣作了。

    “悦吟菲音随波流,书生意气挥方遒。”

    随着朗诵官的第三句前后朗诵而出,就有不少人拍案交好。

    在座的都是读书人,读书人最看重的就是胸藏经文,执笔间挥斥方遒。

    这第三句直接就从铃兰姑娘的琴音转化成读书人在听到铃兰姑娘的琴音后,心中豪气顿生的情景。

    端是应景,且代入感太强。

    “他日金榜高中时,锦衣白马归故乡。”

    朗诵光朗诵出了最后一句,顿时众人顿时纷纷叫好。

    PS:文抄公太难了,下次再写我是苟